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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实施《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师培训 与评价规范》团体标准的通知

时间:2024-11-06

各会员单位、有关单位,全体会员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河南省行为科学学会完成了团体标准《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师培训与评价规范》(标准编号:T/HNBSS 001-2024)的预研、立项、起草、调研、征求意见、修订、预审、专家审查等环节,已批准将该标准纳入团体标准体系,于2024年7月18日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,自2024年7月30日起开始实施。

该标准是自2017年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取消“心理咨询师”职业资格证书后,第一个关于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的规范标准,是当前我国心理健康指导工作人员职业标准、工作规范、技能提升的重要文件,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 指导教师职业能力培训与评价的重要标准,对于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工作标准化、规范化,对于心理健康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,都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。

希望各会员单位、有关单位,全体学会会员等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该标准的重要意义,认真学习研究该标准,通过咨询服务、证书培训、学术交流、工作研讨等方式,积极宣传推广、精心组织实施。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什么问题、意见、建议,请及时与学会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委员会联系,推动该标准进一步完善。

联系人:齐老师、孙老师。联系电话:0371-63393698。 

特此通知。

附件:

《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师培训与评价规范》


河南省行为科学学会 

2024 年 8 月 22 日